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于2024年9月20日,对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恩民同志2021年3月至2024年8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常恩民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6月出生,河南省社旗县人,本科学历。常恩民同志自2021年3月起担任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常恩民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推动本局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设立工会账户,工会账务未独立核算
司法局(机关)未设立工会账户,工会账务未独立核算。
(二)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2021年3月-2024年8月司法局(机关)、司法局(专款)、司法局下属单位公证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金额一致,均未计提折旧。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8090元
2021年3月至2024年8月购买计算机及配套产品、办公桌椅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8090元,其中:司法局(机关)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5510元;司法局(专款)应计未计固定资产82580元。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有关问题按要求已基本整改完毕。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25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常恩民同志任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2250751577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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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07:51:5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