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唐河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名,内设(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宅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村镇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十个股室,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构成为本级预算。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3.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4.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5.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6.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7.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8.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3年度的财政收支状况,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但还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三、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对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的部门财政预算批复资料进行查看,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编制有公用经费,但没有分类科目差旅费、印刷费、宣传费、培训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细化编制,预算编制不细化。
(二)无预算列支费用2.89万元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批复资料中没有编制培训费,实际列支培训费2.89万元。
(三)无出差审批单列支差旅费补助1.24万元
县住建局2023年9月在问题楼盘费用中支住宿费1.24万元,其中:无具体住宿人员、日期和具体事项的涉及0.96万元;无出差审批单、出差日期,只统计人均出差天数的涉及0.28万元。
(四)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不规范列支费用1.5万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列支1.5万元租车费,无每次用车审批单及相关信息。
(五)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不能反映本年度工会经费实际财务状况。
(六)原始凭证不合规5.21万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列支副食用于老干部慰问0.76万元,列支副食用于扶贫慰问2.27万元,无领取人签名;列支安全生产下乡督导差旅费0.18万元,无明细日期,下乡审批单;列支宣传费2万元,无事由及明细清单。原始凭证不合规合计5.21万元。
四、 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整改中。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11月19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2251622556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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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16:22:5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